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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数据显示,作为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常住人口达552万人,截至目前,太原市机动车保有量约为279.85万辆,几乎平均每2人就拥有一辆机动车。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连年攀升,城市小区停车难已然成为居民普遍面临的民生难题。然后,有很多小区为了卖车位,对剩余车位“只卖不租”,而一个车位售价往往高达10多万,而车位租金每年才3到5千。
而部分开发商车位只售不租的乱象,更是让本就紧张的停车供需矛盾雪上加霜。
近日,有市民投诉:太原杏花岭区中车国际广场二期小区的闲置车位很多,物业只卖不租,希望领导约谈开发商以及物业公司,放开车位出租经核实,该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地上停车位可出租,相关情况已电话告知您。中车国际广场位于杏花岭区解放北路 10 号,北中环与解放路交汇处北侧。相关数据显示,二期已于2021年交付,总户数约2950户,人车分流,车位配比约 1:1.9,地下车位充足。此前,中海国际社区三期也因为涉及车位只售不租的情况,在接到相关投诉后,中海公司已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提交正式回复函,表示将严格按照山西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项目销售结束、全部交付使用后,面向业主推行5年起租的长租车位方案,保障业主稳定使用权益。第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出售车位、车库时,本建筑区划内房屋已全部交付使用超过12个月,尚有未出售或者附赠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也不得与商品房捆绑销售;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 (房地产)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在信用评价中予以扣分,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二)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的,或者将车位、车库与商品房捆绑销售的。
此外,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停车是住宅小区居民最基础的生活配套需求,山西省、太原市早已出台完善政策约束车位租售行为,“只售不租” 本身就是明确违规行为。此外,根据详规规定:只要小区交房满12个月有空置车位,必须同步开放租赁,优先满足小区业主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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