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太原亮箭轨道工程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申请,于2025年9月2日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17日指定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定于2026年8月25日9时3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债务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6年8月25日之前,会收到【华宇九品】发送短信通知,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短信通知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凭微信扫码或手机号验证码登录“e破通平台”(https://ept.jiulaw.cn/m4/?it=2&channel=guild-ls)点击【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查看会议文档。手机端需要搜索【e破通平台】微信小程序,点击【前去参会】,微信一键登录或输入手机号验证码登录并进行会议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太原亮箭轨道工程车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