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3日,五一黄金周第三天。北京朝阳分局巡查大队民警李忠义携家人来太原旅游,当晚6时许,他驾车行至桃园北路与水西关街十字路口等红灯。就在这时,后方一辆黑色桑塔纳疯狂鸣笛催促——司机正是太原尖草坪分局刑警刘立民。李忠义下车理论,刘立民见对方是北京车牌,“觉得一个外地人竟敢诈唬自己”。
几句口角,竟引来杀身之祸。刘立民一边驾车跟踪李忠义的丰田吉普,一边打电话纠集张吉、安胜利。张、安二人又迅速召集了周传全等6人。当晚8时50分左右,李忠义在桃园南路冶金厅招待所停车场刚停好车,经刘立民指认,8人一拥而上,拳打脚踢,并拾起路边的木棒、铝合金管、木板甚至扫帚猛击。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周传全抡起木板猛击李忠义头部,木板当场断裂。李忠义满头是血当场昏迷,送医后因急性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于次日凌晨不治身亡。
案件迅速告破——9名嫌疑人中,带头者竟是“自己人”刑警刘立民。然而,真正的震动发生在2005年8月的庭审上。
以小偷为职业的被告人张吉在法庭上语出惊人,直呼刘立民为“刘哥”和“领导”。原来,张吉等人曾因偷盗被警方抓获,由此认识了承办此案的刘立民,经刘之手办理了取保候审。从此,他们对刘立民唯命是从。张吉当庭曝出:偷来的钱要分给刘立民“上供”,刘立民的手机费也由他来支付,还经常被叫去替刘立民付账。更令人震惊的是,张吉称自己曾被叫去陪刘立民在街上整夜巡逻、抓小偷。一个刑警带着有盗窃前科的“线人”夜间巡逻,这种“警偷合作”闻所未闻。旁听席上举座哗然。刘立民极力辩解只是找人“理论”,失控是意外——但这与张吉等人的供述以及众人“训练有素”的行凶过程严重矛盾。
2006年4月26日,太原中院一审宣判:主犯周传全被判处死刑;刘立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7人分别被判处9年至15年有期徒刑;9人共同赔偿李忠义家属59.21万元。9名被告均上诉,2006年12月山西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周传全于当月30日被执行枪决。
只因一次鸣笛、几句争吵,一个警察竟动用私刑纠集有前科的社会人员夺走另一个警察的生命。马路上的戾气,有时真的会要命。文明驾驶,克制情绪,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更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