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花了大价钱,精心装修了新房,甲醛还没散完,楼上就开始给你"加餐"了——不是请你吃饭,是请你看天花板"下雨"。 这事儿,就发生在太原小店区首开国风上观。 2015年6月25日,403室的业主刚把新房精装完,因为甲醛没散,还没舍得入住。结果楼上503室的卫生间水管炸了,水哗哗地往下灌。 这位403业主还算讲道理,没闹,找物业协调。503室业主不在太原,房子是老父亲代管,老爷子当面承诺:全面检查设施,后续处理损坏。 听着挺好吧? 承诺完了,就没了下文。 2016年4月18日,还没等第一次的损失处理完,楼上503室又漏了。 403业主赶紧联系503的老父亲——这次,连个有效回复都没有。 自己盘点损失:墙顶开裂、壁纸变色、酒柜发霉变形、吊顶长霉、LED灯漏电、卫生间瓷砖开裂……这不是房子,这是被水泡过的废墟。 
2016年10月,最让人后怕的事来了。 403业主怀孕的妻子在家洗澡,一开浴霸——"啪",跳闸了。 这不是普通的跳闸。是楼上漏水把电线泡了,导致线路漏电。一个孕妇,在卫生间里差点触电。 谁受得了? 403业主当天带着家人搬了出去,在外面租房住,一直住到2017年6月。整整8个月,有家不能回。 更扎心的是,水还漏到了楼下303室。等于自己被淹,还连累了自己楼下。 找503业主?不理。找物业协调?还是不理。 被逼无奈,403业主把三方一起告了——楼上503业主闫某、开发商太原首开龙泰置业、物业嘉宝物业太原分公司,索赔76813元财产损失+2600元维修费+全部诉讼费用。 到了法庭上,好戏开场了。 503业主说:不是我干的。 理由一:2015年第一次漏水时,房子还在开发商质保期内,管道质量问题该找开发商。 理由二:2016年第二次漏水,是因为开发商交房时厨房用水点只装了个丝堵,连个阀门都没有,也没告知供水总阀位置,自己关了室内阀门,但管不住厨房那个没阀门的出水点。 理由三:物业也没及时关闭总阀,有责任。 你看,锅甩得多丝滑:怪开发商、怪物业,就是不怪自己。 开发商怎么说?物业又怎么说?每个被告都有自己的一套说辞,各自划清界限。 而403业主那边,精装修的房子被泡成了危房,妻子差点触电,全家被迫租房8个月,7万多的损失摆在那儿。 你想想这个逻辑链: 水是从503室流下来的,这是事实。没有503的水管破裂,403就不会被淹。这是最直接的因果关系。 但503业主说的也不是完全没道理——如果管道本身有质量问题,如果开发商交付时确实少装了阀门,如果物业没及时处置…… 那问题来了—— 开发商交付的房子有缺陷,楼上业主不知情或者没法控制,楼下业主却实打实地遭了灾。 三个人都有"道理",但受害的只有一个人。 这合理吗? 法律上的核心问题是:房屋在质保期内漏水,楼上业主到底有没有管理义务?如果管道质量有问题,开发商该担多少责?物业没及时关阀,是不是也要分锅? 更深层的问题是:作为受害方,你被淹了、被泡了、差点触电了,还得自己花钱租房、自己维修、自己打官司——你什么都没做错,却承担了所有后果。 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这道题,每个人心里可能都有不同的答案。 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遇到楼上漏水,光等着对方"自觉"是没用的。第一时间拍照留证、联系物业到场确认、保留所有维修和租房凭证——这些东西,就是你日后维权时的子弹。 别指望别人良心发现,指望着你手里的证据说话。 |
案件来源: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文末,寄上几句碎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