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通告要求,除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外,禁止在管控期间的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禁止在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该通告明确,6月7日至9日、6月20日至22日,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进行施工作业,严禁机动车鸣笛和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市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水务、园林、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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