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规定,现将太原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各县(市、区)、示范区(开发区)防汛抗旱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全面压实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职责。要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联动、抢险救灾救援等重点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乡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凡因履职不力、失职渎职引发严重后果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太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
2026年太原市调节库、缓洪池、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