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0日,校党委书记郝勇东,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蔡江辉与来访的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一行座谈交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强,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于全红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郝勇东代表学校对于昌明一行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对市中院长期以来助力校园法治建设、支持学校人才培养与治理现代化工作致以诚挚感谢。他指出,高校作为人才培养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阵地,推进依法治校、防范化解办学法律风险,既是规范办学的核心要求,更是服务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担当。当前教育领域涉法纠纷、校园工程合同争议等问题,既影响办学秩序,也关乎区域营商环境优化大局。他表示,学校将始终立足市属高校职责定位,紧扣全市法治建设部署,把合规办学、依法治校贯穿办学治校各环节,希望以此次交流为契机,深化双方常态化联动,携手筑牢校园法治防线,以高校法治建设实效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蔡江辉对市中院长期以来在校园治理、合规办学、纠纷调处等方面给予学校的关心支持和专业指导表示感谢。他结合学校办学运行实际,系统介绍了学校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履约监管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举措。他表示,学校始终坚持依法办学、依规治校,持续完善内部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校园建设项目链条长、参与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是高校法治治理和涉企服务的重点领域,妥善处理相关争议、规范合同履约管理,既是学校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需要,也是服务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担当。他希望,双方持续深化协作,依托市中院专业司法资源,在工程项目合规管控、合同制度规范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加强常态化沟通对接,互学互鉴、协同共治,共同提升依法治校和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于昌明对学校办学发展成效与法治校园建设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对学校主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的担当表示高度认可。他表示,高校是法治宣传教育、社会风险防控的重要平台,加强与高校的法治协作,是推进地方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市中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立足高校法治建设实际需求,与学校搭建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推动司法实务与高校办学深度衔接。他希望,双方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在法治人才培养、校园风险防范、涉校纠纷化解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破解校园法治建设难题,凝聚协同合力,为太原法治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坚实保障。

双方围绕省会城市营商环境协力共促、校园法治防线联合共建和常态化业务联动等方面展开了深入交流,达成了广泛共识。学校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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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太原学院官网
编 辑|杨淇暄
责 编|景淼凡 李广华
初 审|张智娟 陈思思
复 审|刘 正
终 审|姚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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