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2026年2月28日,清徐县市场监管局对县城网络餐饮经营户开展监督检查时,在清徐县某麻辣烫店查获多根超过保质期的品牌烧烤肠(生产日期2025/04/06,保质期120天)。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扣押涉案过期食品并立案调查,全面收集违法证据材料,确认当事人涉嫌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制售食品。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清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依法严处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制售食品的违法行为,倒逼网络餐饮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原料定期检查制度,严防问题食材流入餐饮环节,为跨部门联合监管、提升网络餐饮治理效能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