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全行业上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责任大落实专项行动,切实筑牢全行业安全防线。
成立太原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火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律师工作科,具体负责对“百日攻坚”活动工作进行安排落实。
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彤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禹 强
成 员: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市律师协会会长。
第一阶段为3月29日至3月31日动员部署和初步排查阶段,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广泛开展组织动员和完成初步排查;第二阶段为4月1日至6月15日集中整治阶段,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第三阶段为6月15日至7月初回头看阶段,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前期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形成工作总结。
(一)强化多业态经营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开展全覆盖、无死角、起底式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改多业态场所违规用火用电、堆放易燃可燃杂物、占堵狭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老化损坏等问题。要严格火源管控,严禁违规动火动焊、违规使用液化气罐、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二)持续开展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聚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天井、阳台等部位堆放杂物的风险隐患,安全出口锁闭、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栅栏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对开火做饭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安全监督检查,使用燃气场所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切断装置,严格执行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可燃气体的相关规定。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全面排查办公区、会议室线路,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问题。要限制使用大功率电器,规范手机等充电设备的管理,严禁在楼内给电动单车充电。
(三)持续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对照全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检查出的问题,在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上持续发力,巩固整治成效。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及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确保高层消防水泵、水箱压力达标。要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增强风险意识和业务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以安全宣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火灾风险隐患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充分运用微信群、公众号、显示屏等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教育活动,宣传普及用电用气用火、消防交通出行、公共场所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分解安全任务、责任到人,营造“人人学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浓厚氛围,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行动全程进行指导、督促,确保隐患台账“一抓到底”“一追到底”。
太原市司法局
太原市律师协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