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晚,山西太原一高层建筑突发火灾,截至29日已致3人死亡、23人受伤。火情被迅速控制,但生命的逝去无法挽回。这起悲剧并非孤例,近年来,从“1·23”太原亿星仓储较大火灾,到各地频发的“小火亡人”事故,火灾警报一次次拉响,刺痛公众神经。人们不禁要问:为何在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的今天,火灾仍如此频繁地威胁着我们的安全?
每一次事故都是对治理体系的极限压力测试。深入剖析,火灾频发的背后,暴露出的是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的矛盾尚未完全理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的“神经末梢”出现了令人忧心的失灵风险。
“大脑”强了,“手脚”却跟不上了。 应急管理部门的组建,旨在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的“大应急”体系。然而,改革在强化上层“大脑”指挥协调能力的同时,基层的“手脚”——特别是乡镇、社区的实体化监管力量——却出现了衔接不畅甚至“悬空”的困境。过去,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与消防中队、重点部位消防站协同,构成了覆盖城乡的隐患排查网络。改革后,消防力量整体划转,工作重心更多转向专业救援,而应急管理部门在基层缺乏分支机构,导致防火巡查、日常监管等预防性工作在“最后一公里”出现力量断层。正如多地政府报告所指出的,街道、乡镇抓消防工作缺乏主动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容易流于形式。
“协调”多了,“拳头”却攥不紧了。 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为重要的议事协调机构,本应发挥统筹抓总作用。但在市县两级,两个机构职责存在交叉,却都面临“有协调职责、无统筹力量”的尴尬,工作往往停留在“向其他职能部门派发任务”的文来文往上。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未能完全压实,对小场所、自建房等监管存在“够不着”或专业性不足的问题。多头协调有时反而导致责任稀释,看似“人人有责”,实则“无人负责”,安全隐患在“协调”中被搁置,直至酿成大祸。
责任压下去了,资源和能力却没匹配上。 “属地责任”以最严厉的尺度压向基层,但相应的执法权限、专业人员和经费保障却未能同步下沉。基层工作人员常常面临“权责不对等”的困境:承担着巨大的安全压力,却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专业判断力。同时,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欠账、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消防通道堵塞等动态隐患反复性强,治理成本高,单靠基层有限的力量难以根治。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是发展的底线。破解基层消防治理困境,不能止于事故后的痛心与追责,更需从体制机制上疏通堵点、夯实基础。
首先,必须推动治理力量真正“沉下去”。 当务之急是探索在乡镇(街道)层面整合应急、消防、公安、城管等力量,建立实体化的“应急消防工作站”,赋予其一定的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初期处置职能,让专业的“眼睛”和“手脚”延伸到离风险最近的地方。一些地方试点的“应消合一”管理站模式,值得总结推广。
其次,必须拧紧责任链条的“每一颗螺丝”。 要清晰界定并压实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变“被动协调”为“主动履职”。安委办、消安办应强化实体化运行,完善督查、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安全部署不是“空中楼阁”,而是能穿透层层壁垒,直达操作层面。
最后,必须补齐公共安全的“历史欠账”。 加大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的消防基础设施投入,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火灾预警和智能化管理水平。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全民消防安全教育,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防线。
火灾的教训是惨痛的,但也是清醒剂。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制度的优势最终要体现在基层执行的效能上。只有让安全治理的“神经末梢”强健有力、反应灵敏,才能筑牢守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防火墙”,让“平安”二字真正成为千家万户最坚实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