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人民公安机关 加强警察队伍建设
太原市公安机关,于太原解放前夕在榆次初步组建,正式办公是在太原解放后开始的。
当时,省级机关还没建立。尽管从太行,太岳,晋绥革命根据地抽调了一批有经验的老公安,充实到太原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充当领导和骨干,但基层派出所的警察,大部分仍是接收下来的旧警察,旧习气,旧作风在不少人当中比较严重。
为了把这些旧警察改造成新型的人民警察,市公安接管组和公安局曾多次举办不同形式的警察培训班,反复讲解共产党的政策和法令,针对性地进行细致教育,使大部分旧警察转变了立场,开始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作风。
1949年9月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安厅正式成立,采取许多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的建设。一面抽调了一批适合做公安工作的人民解放军和基层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充实到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派出所;一面在省公安厅和太原市公安局设立公安学校或举办培训班,加强对警察的政治教育和业务训练,后来,他们大都成为太原市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骨干,为太原市的公安工作做出了贡献。
本文(选自《山西文史资料全编》第6卷第63辑)
备注:本文作者均为山西省政协文史委员,李俊虎时任省公安厅厅长,史法根为省公安厅档案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