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募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共同参与监督。
2.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园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依据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园将按规定与入选单位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执行食材准入、检测验收、溯源管控等各项制度,全力守护食堂食品安全底线。
4.合同履行期间,我园将严格执行供货商退出评价机制。若合作过程中供货商无法满足我园供货要求,我园将启动退出程序;若履约情况良好,合同期满一年后可按规定续约。合作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或终止合同,双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