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6丙午马年新春将至,节日聚餐、采购年货、外出就餐进入高峰,为切实守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节日采购食品、年货时,应前往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选购时仔细查看食品外包装,确认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配料表、生产资质等信息齐全清晰,坚决不购买、不食用过期变质、感官异常、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的食品。选购生肉、禽蛋、水产品与即食食品时,需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外出就餐、预订年夜饭、团圆宴,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厨亮灶、信誉良好的酒店及餐饮单位,主动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公示情况,切勿前往卫生条件差、无合法资质的场所消费。预订宴席时,应与餐饮单位明确菜品、价格、服务标准及退改规则,妥善留存合同、票据等消费凭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络订餐需选择正规订餐平台上资质公示齐全、信誉度高、用户评价良好的餐饮商家。收到外卖食品后,要第一时间检查食安封签是否完整、包装是否破损渗漏、餐品的气味与色泽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可直接拒收。选购预制食品外卖时,认真查看保存条件、食用期限及加热食用方法,不食用感官异常、存放不当的外卖食品及预制食品。
外出就餐、家庭聚餐要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坚持按需点餐、理性消费、适量取餐,主动选择小份菜、半份菜,杜绝暴饮暴食、铺张浪费。餐后剩余饭菜建议主动打包,珍惜每一份粮食。餐饮经营单位要积极履行反食品浪费主体责任,主动提醒顾客合理点餐、文明用餐,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打包服务,共同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节日用餐氛围。
广大消费者就餐或采购食品时,注意留存消费小票、支付记录、订单信息等相关凭证。如发现无证经营、操作不规范、食品过期变质、价格虚高、虚假宣传等问题,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若食用食品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医,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餐具清洗消毒等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严格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防食品交叉污染;规范预制食品和外卖食品管理,明确标注食品保存条件及食用提示;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相关要求,主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加强食品消费舆情监测与应急处置,发生疑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祝全市广大消费者2026马年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平安顺遂、阖家幸福!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来源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 | 餐饮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