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 关于征集2026年“晋创谷·太原”具身智能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在“晋创谷·太原”开展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及二次开发等项目。在“先投”阶段,以科技项目形式向企业“投”入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并约定实施后期股权转化条件、股权比例等;在“后股”阶段,当被投企业实现市场化股权融资或进入稳定发展阶段达到股权转化条件后,按照事先约定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换为股权,伴随企业成长一段时间后,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二、实施期限“先投后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6年,其中科研期2年、股权转化期2年、股权退出期2年。重点征集具身智能应用场景(如具身智能+矿山、建筑、科研教育、工业生产、社会服务等);具身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具身智能关键共性核心零部件、材料及整机中试及产业化;具身智能相关开源技术及服务平台。二、申报对象入驻“晋创谷·太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意向在“晋创谷·太原”成立企业的科创公司或科研团队。三、申报条件(一)所转化的科技成果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科学可行,申报企业拥有相关核心知识产权且不存在争议和纠纷。(二)技术创新性突出、应用场景明确、市场化前景清晰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三)如涉及高校、科研院所已取得的科技成果,须权属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申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上述科技成果,应当签订技术作价投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技术合同;项目应当围绕上述科技成果,继续开展成果的工程化研发(中试、熟化等),以形成相关产品或技术、工艺、方法的规模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四)项目申报企业资产及运营状态良好,能够保障项目自筹部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五)项目申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项目单位通过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太原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尽职调查等工作。1.【必须】“晋创谷·太原”具身智能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申报书2.【必须】“晋创谷·太原”具身智能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必须】“晋创谷·太原”具身智能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经费预算书(请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服务平台进行下载)通过形式审查之后,申报单位打印材料并按顺序(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书)合并胶装成册(双面打印、一式六份),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国投晋创谷(太原)发展运营有限公司。2026-01-19至2026-11-15 18:00:00受理窗口:太原市—国投晋创谷(太原)发展运营有限公司来源:太原市科学技术局(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政府惠企政策信息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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