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800元!
1月5日晚,支队领导夜查途经消防岗时,发现一辆金杯面包车涉嫌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随即上前依法进行核查并交由交管三大队处理。经现场检查确认,该车辆核载9人、实载10人,存在超员违法行为;同时,该车私自加装2个座椅,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规情形,执勤交警当即依法将涉案车辆查扣。在后续案件侦查过程中进一步查明,该车自2025年9月起,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从事学生接送业务。根据以上违法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作出行政处罚:一是针对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800元;二是针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三是针对驾驶营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