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业载体精细化、专业化发展,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太原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提升创业服务能力的通知》,自2025年11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新规明确创业载体分为市级、专项、创新创业三类,涵盖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区、返乡创业载体等,详细规定了各类载体的认定标准、补助政策及退出机制。其中,市级示范载体首年可获20万元建设补助,大学生及返乡创业载体最高享10万元补贴,后续还将按新入驻户数给予扶持。
各县(市、区)需至少认定一家大学生创业园区或返乡创业园,各类载体需每年复查,不合格将被退出。新规还鼓励探索“创业街区”“创业小镇”等新模式,全方位优化创业服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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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链接:
https://rsj.taiyuan.gov.cn/gsgg/20251121/30268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