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大同市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车辆采购项目中存在违规招标、违法采购行为。大同市财政局已确认违规招标属实。该项目关乎公共应急保障,其招标评审环节的违法违规情形,引发社会对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性的广泛关注。
据悉,涉事项目为“山西省大同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车辆采购”,采购活动于2025年8月11日启动,招标方为大同市应急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航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群众明确指出采购过程存在三项核心违法违规问题:一是将“同类合同案例”设置为评分项,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二是将“供货方案”纳入评分项不符合法规要求;三是“供货方案”对应的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存在评审随意性风险。这三项问题直击政府采购评审环节的合规核心,直接影响采购过程的公平性与透明度。
针对以上问题,大同市财政局指出,“同类合同案例作为评分项”的违规事实完全成立;“供货方案作为评分项”及“供货方案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的违规事实部分成立。同时指出,因采购合同已履行完毕,若此次违规行为给相关方造成损失,当事人可通过诉讼途径依法向责任方追偿。
本网了解到,政府采购领域对评审因素设置有着严格的合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大同市应急管理局的此次违规采购,确定的中标单位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显示,该中标企业劣迹斑斑,存在多项被查处或公示的违法失信记录,根本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供应商的起码要求。
网络公开资料显示,2024年8月25日,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因串通投标的严重失信行为,被禁止3年内参与空军全品类产品采购活动,处罚信息已在军队采购网公示;同时,该公司还被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取消其在集团范围内的合格投标人资格,处理结果通过各中央企业电子采购平台对外公示。
更严重的是,2025年9月29日,该公司因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严重违法行为,被联勤保障部队采购管理部门禁止2年内参与相关采购活动,处罚期限截至2027年9月29日。
作为承担公共应急保障核心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大同市应急管理局在采购过程中,允许多项严重违法失信、商业信誉不佳的企业投标并中标,又在招标环节设置违规评分项,双重违规行为引发公众强烈质疑。
有群众愤慨表示:“这明显是内定操作,还涉嫌赤裸裸的贪污腐败!公共应急保障项目直接关系防灾减灾救灾成效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供应商资质、信誉和履约能力本应从严把关。大同市应急管理局的行为,不仅违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公平竞争、诚信采购的基本原则,还可能导致应急保障车辆质量存忧,影响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实效,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浪费,直接威胁大同市应急救援和公共安全。”
目前,业内人士及群众普遍呼吁相关监管部门深入介入调查,除督促责任方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外,更需深挖违规招标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从源头遏制违规采购、违法投标等乱象,保障政府采购程序公平公正,维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事件后续进展,本网将持续追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