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山西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调整两项关键政策。一是放宽借款人年龄限制,贷款年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上限拟从65周岁延长至68周岁,为临近退休的缴存职工提供更宽松贷款条件,降低月供压力,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二是放宽“商转公贷款”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消费行为时间限制,由2024年3月1日前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房的职工,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符合其他条件后,均可申请转公积金贷款,采用本套房产抵押。目前,《通知》正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5年12月18日前反馈。新政计划2026年正式执行,有效期五年。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