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201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5年7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亏损投资者(具体索赔区间以法院实际认定为准)。
【索赔依据】
2025年12月27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号)。
经查明,太原重工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2 年,太原重工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黑龙江省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300MW风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拉弹泡项目),约定太原重工向拉弹泡项目销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总承包拉弹泡项目风电场工程, 并提供项目建设资金。太原重工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 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多计拉弹泡项目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 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成本,少计 融资租赁财务费用的方式,导致太原重工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 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情况如下:
2014 年多计营业收入756,668,038.8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39%;多 计营业成本601,321,510.13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7.89%;多计利润总额 155,346,528.67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63.89%。
2015 年少计营业收入43,866,575.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64%;少 计营业成本52,048,229.21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0.96%;少计财务费用 4,847,040 元,占当期披露财务费用的0.98%;多计利润总额13,028,693.31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83%。
2016 年多计营业收入751,888,249.64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7.58%; 多计营业成本786,069,965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18.68%;少计财务费用 36,054,380.76 元,占当期披露财务费用的6.5%;多计利润总额1,872,665.4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1%。
2017 年少计营业收入185,214,431.58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8%; 少计营业成本179,642,456.98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29%;少计财务费 用 22,098,579.24 元,占当期披露财务费用的 3.03%;多计利润总额 16,526,604.64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7.37%。
2018 年少计营业收入92,607,215.8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44%;少 计营业成本92,873,085.91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2.06%;少计财务费用 120,488,031.97 元 , 占 当期披露财务费用的 14.82%;多计利润总额 120,753,902.08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9.76%。
2020 年少计营业收入165,718,175.63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 少计营业成本153,980,116.36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2.21%;少计利润总额11,738,059.27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2%。
2021 年少计营业收入93,409,749.7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2%;少 计营业成本48,503,394.9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0.73%;多计财务费用 699,540.85 元,占当期披露财务费用的0.1%;少计利润总额45,605,895.65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3%。
同时,太原重工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了个别年度的部 分财务数据,构成虚假记载。
【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单只)》(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每页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请同时提供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4、如该股票有多个账户交易,需打印多个账户上述2、3相关资料。
5、如该只股票还有持仓余额,则需要打印“股票持仓余额表”,如该只股票没有持仓余额,则不用打印。
【咨询方式】
【声明】
本文信息均源自公开文书,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建议或对法律及事实的完整陈述。投资决策需谨慎,索赔需遵循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