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初赛对参加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乡村振兴、银发经济、绿色经济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由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治市大赛组委会)分别给予相应资金扶持(一等奖3万元/个、二等奖2万元/个、三等奖1万元/个),并代表长治市参加山西省复赛、决赛;其他晋级项目将授予“创业之星”奖牌。注:所有参加长治市初赛获奖及入围省复赛、决赛项目,如不参加省复赛、决赛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发放长治市初赛获奖相关奖项。
山西省大赛组委会对参加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乡村振兴、银发经济、绿色经济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给予相应资金扶持(一等奖10万元/个、二等奖8万元/个、三等奖6万元/个),其他晋级决赛项目将授予“创业之星”奖牌。